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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师生双向选择管理办法
土木【2012】1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点击数: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实施,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过程做以下规定。
一、课题选题原则
1.必须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出发,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发现、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题可以多样化。选题应尽可能来源于生产科研的实际课题,结合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具体任务。强化专业的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
3.所选课题要注意工作量适当、难度适中,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二、指导教师的遴选
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般由专业教研室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根据情况,专业教研室也可从其他教研室或校外聘请指导教师,被聘请者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鼓励聘请企业导师参与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三、课题的确定
1.指导教师提出课题(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相关教师审核),并由指导教师填写题目审定表,按规定的时间交教研室。
2.教研室主任组织人员进行审题,并填写审题意见;教研室主任进行全面审核并签字。
审题应注意以下内容:①题目是否适合用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②该课题与专业培养目标的符合度;③对学生能力培养及全面训练的程度;④选题与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的结合程度;⑤课题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课题;⑥课题预计工作量及难易程度,即在现有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能否按要求完成;⑦审题须做好记录,包括教研室的名称、时间、地点和对各项目的简单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课题限期修改或取消。
3.教研室将通过审核的课题汇总后报院教学指导委员审批。
四、课题的选择和分配
1.课题确定后由专业教研室向本专业全体毕业生公布,供学生选择。未经过审批和未列入课题计划的题目一律无效。
2.课题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首先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并于规定时间交到教研室。
3.指导教师依据指导学生数量限制择优选择学生,将确定的学生情况填入统计表,交回教研室。
4.选题结果统计后向学生公布。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课题的学生,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协调落实。
5.课题一经选定,原则上不能更换。
6.选题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交给学生。
7.各教研室对本专业选题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并交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将全院选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 
本办法解释权在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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