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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学档案归档制度及借阅管理办法
土木【2014】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3日    点击数:

      教学档案是教学活动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1、教学档案分为院、系两级管理,学院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
2、各系要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学院档案由教学秘书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的教学文件。
二、档案工作范围
1、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2、归档范围
(1)学院归档范围
日常管理资料:专业教学计划、学期授课计划、考试卷、成绩单、监考记录表、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实验计划、课表、实习计划(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书、教师档案(学历、学位、职称等)、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教师手册、教师教改、科研情况、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教师进修培训情况、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记录、学院领导听课记录、学生评价、学籍管理材料(补考、重修、留级、休学、退学、毕业资格审核、转专业、交换生)等。
年度归档资料:申报新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龙建杯活动资料、目标考核总结等。
(2)各系归档范围
任课教师课程资料: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教案、讲稿、作业(修改中的)、成绩单、试卷及分析、课程小结等。
实验资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评分标准、成绩单等。
实习资料:实习大纲、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评分标准、成绩单、实习小结等。
课程设计资料: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书、设计成果(计算书、图纸)、评分标准、成绩单、设计小结等。
毕业设计资料: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课题审查表、开题报告、进度检查表、设计成果、评阅表(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等。
三、档案归档时间
每学期期初由各教研室统一归档上学期相关教学资料(毕业设计应同时上报数字版资料),及时归档。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学院要求对每学期上交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检查和登记,并统一存放在院、系档案室,以方便老师和学生进行查阅。
四、档案检查、借阅制度
1、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查、借阅登记表。
2、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3、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五、档案管理
1、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对于学生的学习档案,原则上毕业设计纸质保存10年,数字版长期保存;课程设计和实习、实验的档案保存5年,5年后每班只保存优秀3~5本。
3、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4、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六、其他
本制度由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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