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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土木【2012】1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3日    点击数: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师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从学生中聘任教学信息员,建立教学信息员制度。
一、指导思想
积极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客观公正的反映教学活动的实际状况,使学院能及时了解教学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执行改善教学活动的措施,逐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反映学生听课、实践学习、作业、考试等方面的状况;
2、反映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指导、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等方面工作的意见;
3、反映学生对教材或教学内容适用性、教学条件与实践教学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意见;
4、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教学质量管理评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学生的学风考风与教师的教风问题;
6、协助进行学生评教、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活动;
7、每月填报《教学信息反馈表》2次,及时宏观公正地反映实际问题。
三、教学信息员任职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责任心强,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2、具有较强观察、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信息沟通能力,协作意识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四、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教学信息员归属督导室管理;
2、根据工作需要,督导室召开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3、教学信息员原则上每学年聘任一次,学生毕业自动解聘;
4、根据出勤、信息质量等情况对教学信息员进行考核管理;
5、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学信息员,将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6、对违反规定不能履行职责的信息员,予以解聘,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五、教学信息的处理
1、督导室负责教学信息的汇总、分析和通报工作;
2、督导室向院通报教学活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相关系部针对教学活动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
4、督导室对教学活动与管理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六、本制度由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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