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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科研队伍建设与培训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点击数:

教育科研是高等院校一项具有先导性的重要工作。为贯彻实施“科研兴教”工程,为提高全院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创我院教育科研工作的新局面。为此,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运用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发展实际情况,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教研和科研紧密相结合和强化优质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为立足点,以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为支撑,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通过有效的管理、服务和指导,开创我院教育科研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设目标

以加强教师科研队伍建设为核心,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职工教育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精干高效、富有活力,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良好、开拓创新的教师教育科研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骨干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1.选定在教育科研方面有突出业绩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组成我院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数量控制在全院教师和管理干部的5%—10%之间。,由学院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认定。

    2.学院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教育科研骨干签发聘书。学院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分室负责教育科研骨干队伍的具体管理工作。

    3.分期分批地对教育科研骨干进行培训。通过外聘专家等方式,进行教育科研的意义和作用、教育科研的选题与立项、教育科研的步骤与方法、教育科研成果的形式与撰写、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等方面的专题讲授与研讨。

    4.鼓励教育科研骨干面对全校举办教育科研方面的学术讲座等活动,并给付适当的酬金。

    5.对教育科研骨干参加国内外教育科研方面的学术会议、考察访问等以优先支持。

    6.教育科研骨干的专著、论文等成果的出版、发表给予包括经费上的重点支持。

    (二)、普及性教育科研队伍的建设

    1.教育科研骨干要起带头作用,各系部要以本部门的教育科研骨干为核心形成普及性教育科研队伍。普及性教育科研队伍由各系部管理。普及性教育科研队伍应由本部门的全部教师和管理干部组成,使之具有广泛性。

    2.建设普及性教育科研队伍的意义在于实行“人人都要结合本职工作搞点研究”的教育科研方略,以使我院每位教师和管理干部在工作中与时俱进,有所创新,有所进步。

    3.加强对普及性教育科研队伍的培训。采取骨干带、讲习班、学术会、典型报告等方式努力提高普及性教育科研队伍的整体水平。

4.要对普及性教育科研队伍成员以各种支持,包括给予参加学术活动,发表论文等方面的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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