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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5日    点击数:

 为加强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努力做到联系群众,广开言路,获取信息,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特制定黑龙江工程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一、工作范围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人民群众通过写信、访问形式向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部门负责人,检举、控告党员、党员干部、党的组织及领导干部、行政职能部门的违纪行为,反映党风、行政工作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二、接待制度
    学院纪检监部门和学院党的各基层组织,行政部门都负有接待群众信访工作的职责,各基层党组织也要按职责做好信访检举接待工作。每次信访接待都要认真登记,做好情况记录。对反映的问题要进行分析归类。重要的问题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学院领导汇报请示。
    三、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工作
    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的问题,做好办案和归档工作,信访工作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做好信访统计报表工作。对上级要回执件、开函交办的上访问题按期上报调查结果。
    四、报告制度
    凡属于重大违纪、违法等方面的线索及查处结果,都必须及时报告院党委及有关部门。凡信访内容涉及人员超越自己管辖范围的,都应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凡信访中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或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重大问题的建议,也应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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