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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1日    点击数:

为推动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支持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确保立项课题的研究质量,学院每年从教学经费中拨出专款5万元,设立教育科研专项经费。为管理使用好专项经费,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做好“十二五”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及《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  资助对象。①校内、省级和国家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的资助;②获得校级、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的奖励;③校内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以及向上级推荐课题的评审。④聘请专家举办教育科研讲座的酬金。

第二条  使用范围。①课题研究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论文发表费、印刷装订费等;②对获校级、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的奖励;③课题立项评审费、结题鉴定费。④专家讲课费。

二、费用标准

第三条  课题资助。重点课题5000元、一般课题2000元;省级重点课题、国家级课题的资助视情况而定。

第四条  成果奖励。校级(只对学院教育规划课题成果)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鼓励奖100元;省级和国家级获奖的奖励视情况而定。

第五条  评审费、鉴定费。①校内规划课题立项以及向上级推荐课题的评审费,每次课题评审组成员每人100元;②校内课题和上级课题鉴定费,每项课题鉴定组成员每人100元。

第六条  专家讲课费。按照校内外和职称情况,每次讲座200800元。

三、基金管理

第七条  基金由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财务报销制度执行。课题经费使用程序是由课题组组长经手、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审核、主管院长批准;评审费、鉴定费、专家讲课费使用程序是由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经手、主管院长批准。

四、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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