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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系二级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1日    点击数:

黑龙江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

 


 

黑工程院测绘学院[2010]1号

测绘工程学院二级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一、教学督导的目的

学院二级督导的工作重点是帮助学院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把握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做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督促学院教师个人发挥应有的效能和积极性,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最终达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二、教学督导组工作的组织

1、测绘工程学院二级督导组成员由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

2、测绘工程学院二级督导组组长:由学院分党委书记逯云晶担任,副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李秀海担任,成员有刘丹丹、鲍建宽、曹先革,在院办协调下开展教学督导活动,对学院教学工作主要行使检查、监督、指导等职能。

3、测绘工程学院二级督导组办公室挂靠在学院院办,负责组织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并向学院报告工作情况。

4、二级督导组成员在开展工作时,应按规范要求作好工作记录,、听课记录,组长负责整理,汇总和进行必要的分析。期末时,组长将分析总结材料、原始材料交院办公室。

三、教学督导职责

本科教学督导组是本科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性机构。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指导和咨询,多渠道地快速反馈本科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全院教学工作提供监督保证。主要职责如下。

1、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每学期集中研讨工作不少于3次;每学期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同时不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试卷、教学文档资料等。

2、听课采用计划听课和随机听课相结合、常规听课和期中教学秩序检查听课相结合的方式,听课重点是系里学生反映意见比较大、专家评教分数较低以及新开课的青年教师等需要重点指导帮助的教师。

3、每次听课后做好记录,客观、公正地填写听课记录卡,并提交督导组组长,最后交院办存档。作为学院教学管理档案的一部分。

4、参与学院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学院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和执行情况、教案(包括多媒体教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授课质量。

5、配合学院教学工作重点,参加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抽查期末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对学院所有的课堂教学、实验和实习等各种教学活动及环节进行督导。 

7、教学检查和听课过程中,主动与主讲教师和系交换意见,将新办专业、申报各类教学评奖的任课教师、新开课主讲教师、年轻教师的教学工作督导作为工作重点,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指导和建议,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及时了解我院本科教学的教风、学风等情况,包括学生学习氛围,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以及师生对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等。

测绘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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