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运行制度措施
1、实验教学中心采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实行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主任具体负责中心的各项建设工作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与调配。
2、中心主任在行政上隶属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校的分管校长通过教务处在业务上进行领导,中心主任针对中心建设、实验教学和管理中具体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措施和建议。
3、根据实验教学工作的要求,参照实验教学工作量的大小和强度,统一规划、设置相应的实验教学岗位,并对各类实验教学岗位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 企业教师实行聘任制。
4、成立中心实验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心建设、实验教学方案、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以及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5、为了及时掌握实验教学动态和教学效果、客观了解实验队伍和学生的意见,本中心还引进了意见反馈式的实验队伍和学生监督管理机制,通过不定期现场听课、召开教师座谈会、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师生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实验教学方法及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