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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7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科技实践能力、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促进大学生科研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提高。大学生创新实验室为获得学校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参加相关比赛以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需要的学生和科技小组提供实验场地。为使本实验室的使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校与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大学生创新实验室进行的创新实验正常健康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实验室进行的创新实验是教学计划以外的,实验由学生自己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发挥创造性思维,自己设计并组织完成。

第三条:开展创新实验,其目的是促进学风建设,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把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本实验室由学院实验中心与指导教师团队共同管理。创新学术活动以学术小组的形式开展,各学术小组设置指导教师团队。

第五条:开展实验的时间必须以课余为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第六条:为更好的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学院支持依托创新实验室建立科技社团,科技社团的指导教师由创新实验室负责人承担,日常管理以学生为主。

第七条:本实验室实行开放申请制度,为通过申请的学生(团队)提供基础实验设备和场所。

第三章?人员选拔、培养与社团管理

第七条:每年社团组织纳新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吸收新晋会员,并对老会员进行年度注册。

第八条:科技社团活动以课余时间为主,以课堂内容补充为主,以学生自主管理为主。

第九条:创新实验室的培养目标实现主要通过社团活动开展,社团活动的形式主要形式:大一(新晋会员)均参加程序设计基本能力培养;高年级(老会员)参加根据个人意愿,并结合学术兴趣小组的情况,经指导教师考核后进入学术兴趣小组活动。

第四章?项目审批程序?

第十条:要开展创新实验的学生,首先须向指导教师团队呈交申请报告,阐明实验目的,实验方案,编写实验计划,设计实验系统,说明要求实验室提供的实验条件,注明实验参加人员。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才能在本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学生可自行联系指导老师或由学院指派指导教师。实验结束后,学生要移交实验用的一切工具、钥匙,上交实验成果和实验报告。

第十一条:学生团队申请入驻天数60日以内或人数5人以下(含5人)的,由实验室管理团队审核;实验室入驻天数60日以上,3月以下或人数多于5人的,除报实验室管理团队批准,且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实验指导教师需入驻实验室的应与所指导团队同步申请和审批,只为其提供临时工位。需长期入驻实验室的指导教师需学院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参加实验人员调换,须经实验室管理团队批准后,才能邀请原申请报告未注明人员参与实验,实验参与人员不得带领或容留未经申报人员进入实验室。

第四章?????????实验室日常维护与使用?

第十三条:在本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学生,须服从指导老师的要求。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工作。实验参与人员不得将实验室作为自习室,不允许进行一切与自己实验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本实验室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实验工具,消耗性材料均属于公用财产,学生一律不许擅自拿走。需要长期单独使用的实验工具,需办理借用手续,丢失者要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任何学生未经管理教师允许或授权不允许配置实验室房门和工具箱钥匙、门禁卡或门禁授权,一经发现清出实验室。

第十六条:要爱护实验室每一件物品。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学习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注意事项。造成仪器设备损害者,要酌情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时,不许大声喧哗、吵闹、吸烟。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安全,不允许将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带入实验室。

第十八条:由实验室管理教师在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学生中选定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各实验小组推选出组长,负责人、安全人员和实验组长协助管理老师安排学生打扫本实验室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九条:各实验小组应定期汇报实验情况,并根据实验室安排开展相应的学术科技教学活动。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条:每学期末,由实验室指导团队总结开展实验情况。凡模范执行本规定,开展实验效果好,成绩显著、有突出成果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并依据学院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认定其实践创新学分。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学生,经实验室管理团队调查核实,给予通报批评,并勒令其终止实验,追究其责任,按校纪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实验室内指导教师,应按时履行其指导任务,未按时完成指导任务的,实验室管理团队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后效果无显著改善者,可安排其他老师接替其管理学生团队或取消其团队进入实验室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对无故不汇报实验进展,不开展实验室要求的学术教学活动的,实验室有权取消其进行实验活动的权利,并清出实验室。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管理团队和指导教师可协助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评奖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室管理团队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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