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教师评学是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生学习状态及学风情况进行有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范围 所有担任本科理论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评学对象 在校本科生,以教学班级(如合班,则以合班后的班级)为评价单位;担任多门课程的教师,按课程分别评价。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5日~27日:二级学院(系、部)组织教师填写评学表; 2019年12月30日~31日:二级学院、系(部)汇总评学结果; 2020年1月2日:二级学院、系(部)将评学结果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系、部)认真组织教师对所任课班级的学习状况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评价,并在教师评学之后统计汇总本部门的教师评学情况,确保教师评学质量及教师评学作用的发挥。 2.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将教师填写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评学表》和《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0年1月2日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由教师发展中心对全校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全面的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3.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有效利用教师评学结果,认真查找和分析各专业、班级学生学习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于学习状态优秀的班级,应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电话:88627948 ? 附件: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评学表和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 ? ?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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