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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优秀青年干部,为院(系)领导班子和机关处(室)干部岗位做好干部储备。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学校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培养制度,并启动第一轮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工作。为此,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面向教学管理一线,选拔和储备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教学管理水平高、师生员工公认、发展后劲十足的优秀人才,积极创造条件使他们脱颖而出,为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改善结构、增强活力奠定基础,为加快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五)注重发展后劲,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三、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优秀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本职岗位做出显著成绩;

3.具有较好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群众公认。

(二)资格

1.工龄三年以上(拥有博士学位人员工龄可放宽至一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学管理岗位优秀年轻干部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党务)管理、教学辅助管理和后勤(产业)管理岗位优秀年轻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四、数量和结构

(一)学校优秀年轻干部总数控制在50人左右。其中有学生的教学院(系)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其它教学系(部)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1人);机关(直属、附属)、教学辅助部门总体控制在15人左右;后勤(产业)单位的数量视情况而定。

(二)优秀年轻干部中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应有一定的比例。

五、优秀年轻干部确定程序

(一)民主推荐

1.组织推荐。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组织名义以不少于1.2:1的比例推荐预备人选,填写《组织推荐申报表》,相关推荐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2.个人自荐: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我推荐,填写《个人自荐申报表》,相关自荐材料交党委组织部或所在院(系、部)。

学校将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民主推荐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成为正式预备人选。

(二)统一考试

1.面试。组成面试考评组,参考人员围绕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作6分钟演讲,阐述加快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演讲结束后,考评组综合演讲者语言组织、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临场表现等因素进行打分。

2.社会实践。组织参考人员到生产一线、兄弟院校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社会考察,了解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归纳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采取一定方式对其在考察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三)确定考察对象。校党委根据参考人员演讲和社会实践两环节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四)组织考察。全面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

(五)讨论决定。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人选。

六、培养和管理

(一)培养措施。每年对选拔出的优秀年轻干部集中培训一次。对其进行特色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规党法;有关高等教育理论和管理知识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组织优秀年轻干部到兄弟院校、生产一线或主干线挂职锻炼,使其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创造条件给选定干部压担子,让其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注意跟踪选定干部中的优秀代表,条件成熟、岗位合适时将大胆使用,使其尽快走上领导岗位;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缺点、错误,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二)管理和考核。结合学校年度考核,对选定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在定期考核的同时,学校组织部门将做好经常性的考察了解工作。考核与考察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任用的依据。

选拔出来的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干部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3.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

4.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5.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6.因其它原因不适宜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的。

(三)档案管理。建立优秀青年干部档案。档案包括:干部名册、干部简要情况表、民主推荐情况、单位推荐情况、考察材料、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培训情况、奖惩情况等。

七、干部使用

(一)校党委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对优秀年轻干部统一调配任用。

(二)坚持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下使用年轻干部。

八、组织领导

(一)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学校每年检查总结一次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并向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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