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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做好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点击数:
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
我院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级新生(和除06级本科学生和07级专科学生以外部分需补办的老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当年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发放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察看期内停止发放贷款一年,被取消学籍的学生必须立即返还贷款)。
3、学习刻苦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教育活动,诚实守信。
6、符合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系部不得推荐:
1、非本校学籍者;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过学院纪律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
3、学习成绩差,无法正常完成学业;
4、由于非疾病等原因留级;
5、已在居住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6、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三、2009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三份。
2、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三份(粘在《审批表》背面)。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借款人贷款的确认书,确认书署名与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为同一人。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三份,如新入学尚未办理学生证的同学可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复印件两份。(原件放在给银行的材料中,复印件放在给学院和保险公司的材料中)
5、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一份,复印件两份。(原件放在给银行的材料中,复印件放在给学院和保险公司的材料中)。
6、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必须是2009年证明,表上的印章一定要清晰可见,复印时加重复印)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原件放在给银行的材料中,复印件放在给学院和保险公司的材料中)此外,单亲或父母双亡的学生一定要在材料中注明。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照1、2、3、4、5、6的顺序排好,每套用1个订书钉订好。每个学生需要准备三套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分三套报送。(注明报银行、报学院和报保险公司)
7、《2009-201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学生申请材料的顺序要和信息汇总表的顺序一致。
四、贷款步骤
第1步 今年需要贷款的学生基本信息填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上。(《信息汇总表》纸质需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电子版协同发送)。
第2步 由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年级辅导员指导申请贷款的学生集体填写《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后整理上报材料,并将学生按要求填写好的三套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至学生工作部。
第3步 名单确定后,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完成申请贷款学生名单的公示工作(公示不得少于3天),学生工作部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将审核合格的材料送交经办银行。
第4步 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并将编制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查合格名册》随贷款合同送交学校。
第5步 经办银行收到贷款合同及借据后完成签署工作,送还学校,学校将合同发给学生本人一份,并完成贷款发放。
五、工作要求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有关要求,学院已经向全国学生贷款中心交纳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的交纳比例与各学校的违约率挂钩,并且违约情况将直接影响到我院下一年度的贷款额度。因此,要求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注意考察申请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尽量将学校和学生的损失减少为最小。
2、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要认真指导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整理上报材料,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审批表》及其它材料,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要严格把关,把材料准备齐全上报。在上报《申请申请表》的同时要检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电子版)录入的信息是否正确。
3、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要认真核实学生填写的家庭基本情况,并与入学登记表核实。
4、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要面向本系学生公示初审通过的申请贷款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
5、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要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充分认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6、新贷款的学生按银行规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贷款,实行一次签订合同,分年发放的办法。如学生在以后年度不符合贷款要求,可在当年放款时控制。
六、报送时间
11月30日下午4点前将所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以办公自动化协同报送学生工作部925办公室 。
电话:88028301 ;联系人:尹思琪。
 
 
 
 
 
学生工作部
200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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