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资助中心定于9月16日下午13: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和逸夫报告厅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手续。
1、人员范围:在校学生中07、08年已与哈尔滨银行一次授信、分年发放借款合同的借款同学。
2、续放政策一律按照已经签订合同的贷款政策执行,不能随意填写贷款金额。
3、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一支黑色中性笔。
4、若学生没有续贷意向,需及时办理终止贷款手续(学生提出终止贷款的书面申请书,送交辅导员处备案,并以系(部)为单位上报资助中心)。
5、第一组办理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第二组、第三组办理地点为逸夫报告厅,三组同时进行,请各位老师12:40前组织学生入场,到指定地点就座。
学生工作部
200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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