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主就业推荐材料填写管理办法
1、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是用人单位了解、考察和选拔录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积极稳妥的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各院系要成立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以及部分普通学生;
3、填写内容统一使用黑色或蓝黑钢笔填写,不能有涂改、删除等痕迹;
4、推荐表中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的部分 (外语水平,奖惩情况等)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对弄虚作假的学生,监督小组有权提出批评意见,并责令其改正;
5、推荐表中各毕业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统一由院(系)填写,以确保推荐表的客观真实;
6、推荐表中的院(系)评语应实事求是,一分为二。既要充分肯定毕业生的优点和成绩,同时又要指出毕业生的不足,以更好的为用人单 位挑选人才服务;
7、部门填写审查意见的,必须经监督小组审核无误后,由辅导员负责统一盖章,不得由学生个人单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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