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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14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点击数:

    2014年,高等教育处将在厅党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重点,分类指导高等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深化高教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高教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检查工作。建立试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淘汰并补充一批项目。对取得重大成效的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和示范。

    2.加强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继续加强高校分类指导分类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引导和推动部分地方属普通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提高高等教育支撑我省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特色发展。

    3.推进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对入选高校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

    4..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出台我省开展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原有3个试点学院的基础上,再择优遴选3个左右学院在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为全省高校二级学院改革积累经验。 

    5.扎实推进专业建设。加强专业综合改革、重点专业建设,推进相关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学团队和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开展试点专业和重点专业中期检查。

    6.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继续以“卓越计划”为载体,完善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着力创新农林、工学、医学、法学、师范、新闻传播学、会计学领域人才培养新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高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继续支持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支持计划。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合作举办技能大赛机制,实现行业设计和企业参与实施赛项全覆盖,形成丰富多样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体系。

    7.强化实践教学。加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全面开展省内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推广工作。完成高校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年度检查。启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

    8.筹划设立“龙江学分银行”。分类筹建211高校、高水平大学、应用型本科高校、民办高校等四个教学联盟,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在高校教学联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集中省内高校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建立“龙江学分银行”互认联盟,形成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搭建终身教育“立交桥”。

    9.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开展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继续推进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努力提高相关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以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农村职教实验区高职项目建设。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重点加强省级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组织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

    10.大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继续加强省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和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国家、省、学校三级访学支持体系,扩大教师访学规模。实施骨干教师社会实践项目。继续办好龙江高教大讲堂。继续推进有条件高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1.加强高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编制2013年度全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启动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继续进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推进高校建立健全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网,运用信息化带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实现教学质量监控常态化。

    12.进一步推动高校继续教育工作。引导高校扩大面向企业、行业的岗位培训规模;继续清理整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单位,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秩序,保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培养质量。

    13.加强处室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变管理为服务,建设服务型处室。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向基层学习,加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积极建设学习型处室。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设廉洁型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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