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201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今年的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实行改革,对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对重点课题实行立项,对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重点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请重点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开展的服务决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列出重大招标课题题目和重点课题选题范围,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和内容进行研究。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要求一式5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要提交《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及《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省其他机构或组织立项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备案课题(省教育厅规划、青年专项课题)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基础教育研究者取得硕士学位也可)。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选题必须反映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服务于全省。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和《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
三、其他
1.提交材料的时间:2014年7月7日~11日。
2.联系人:赵莉莉(电话:0451-88028893;地址:教学综合楼1015室;E-mail:zhaolili8893@163.com)。
附件: 1. 2014年度重大招标课题名单
2. 201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指南
3. 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A3)
4.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盲审表
5. 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
6. 备案课题审定书
7.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
2014年6月26日
/UploadFiles/20155/201505061311228052.DOC
/UploadFiles/20155/201505061312216463.DOC
/UploadFiles/20155/201505061313371942.DOC
/UploadFiles/20155/201505061314275453.DOC
/UploadFiles/20155/201505061315030402.DOC
/UploadFiles/20155/201505061316219114.DOC
/UploadFiles/20155/201505061317088379.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