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为适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学生发展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印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雷国华
副组长:靳 敏
成 员: 王 华、周 屹、杨 茹、齐浩亮、许 峰
1.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在专业分流规定的上限人数内,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在政策范围内选择分流专业。
三、专业分流流程
1.分流专业分为软件工程及物联网工程。
2.分流专业上限人数上不超过60人,原则上分流专业学生数不低于一个自然班人数(15人),少于15人的专业不予开设。
3.学生填报分流志愿,第一志愿专业人数符合专业设立条件,按第一志愿进行分流;如分流专业超出专业设立条件的,依据教务系统学生所学共同课程的专业成绩排名(计算机类14-1、2、3班)由高到低择优分流,超出专业规定人数外的其他学生自动调入第二志愿进行分流。
4.计算机类14-4班为对口招生班级,实行单班专业分流。
5.分流完毕后在第三学期第二周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6.学院汇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报校学生处,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学生专业一经核定,不得变更。
7.第三学期末,学生按分流专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异动工作完成后学生应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修读,学院将按专业分流后的结果进行教学及管理工作。
此实施方案于2015年8月17日起面向全院师生公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