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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日    点击数:
??? 日前,黑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黑河市供销社副主任仇野违规使用公款核销招待费和礼品费问题。2017年10月,仇野以采购办公用品名义虚开增值税发票2.2万元,用于核销单位招待费用及购买礼品费用。2019年3月,仇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大连池风景区发改局主任王彦忠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问题。2016年2月1日至3月1日,王彦忠违规使用公款购买90箱矿泉水水票,共计3430元,用于2016年春节期间送礼。2019年1月,王彦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黑河市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晓明违规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5年11月,李晓明到秦皇岛参加全国中小学随笔化写作年会后,改变行程到北京办私事,违规在本单位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和补助费共计3341元。2018年12月,李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孙吴县西兴乡新丰村党支部书记侯庆祝公款核销个人电话费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侯庆祝用村集体公用经费报销个人电话费2800元。2019年4月,侯庆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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