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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狱中自述:我两次放弃了悔过自新的好机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8日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06-11-08

贪官狱中自述:我两次放弃了悔过自新的好机会


    马国孝,原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2004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这是他在一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现身说法”。  

    此时此刻,当我讲述自己犯罪的经历时,内心感到无比的羞愧与自责,我痛恨自己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从一个受人尊重的处级领导干部沦落为阶下囚。如果时光还能够倒流,如果选择还可以重来的话,那我绝对不会触犯法律走到今天这一步。宁可日子过得再清贫,我也不愿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自由。  

    每当夜深人静,我躺在监舍的铺板上思绪万千。自己作为一名受党组织培养多年的国家干部,竟然可悲地做了金钱的俘虏。究其原因是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法纪意识淡薄,受社会上贪图享受错误思想的影响所致。我总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日子过得很寒酸,尤其看到人们穿着名牌服装,经常出入高档酒店,内心就会严重失衡,想着如果自己和他们一样潇洒那该多好呀。由于自己的内心世界开始腐化堕落,因此在人际交往上必然会放松警惕,根本意识不到别有用心的人与自己套近乎交朋友是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害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是一个建筑老板,他承接了新疆一段高等级公路修建之后,存在着结算工程款的问题。老板看中了我这个掌握资金大权的财务处长,通过咨询业务、没事拉家常、请吃请喝等惯用的手法与我结交成为好朋友,最后发展到了每次见面都以兄弟相称。有一次这位老板请我吃饭,席间他从提包里掏出20万元现金塞到我的怀里,动情地对我说:“大哥,我看你家里的条件不怎么好,孩子马上又要上大学了,这算是当弟弟的一点心意,纯属咱哥弟俩的个人交情。”  

    面对这笔巨额现金,当时我的心里非常紧张,我知道他和我们高管局有经济业务关系,收了他的钱就等于是受贿,但到了嘴边的肥肉哪能轻易吐出去,我抱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收下了这笔钱。  

    道理很简单,对方出于我家境比较清贫而提供经济上的帮助,那么社会上比我家困难的人多得是,他怎么不给钱资助呢?为什么偏偏看中了我?还不是因为我手里拥有掌管财务的权力。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对方作为商人,赔本的事他绝对不可能去做。当时自己就没有去想这个简单的道理,实际上也不愿意去想,关键是自己膨胀的私欲在作怪。  

    其实,我曾有过改正自新的机会,却被自己一次次放弃了。资助我钱的老板与我们财务处的同志因结算工程款发生争执,而且态度恶劣得令人吃惊,我当时就意识到他这样有恃无恐,是因为身后有我这个财务处长做靠山。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我就产生把钱还给他的念头,但最终还是没有舍得,这是失去的第一次机会。第二次是自治区领导在全疆交通系统干部大会上讲,不管是谁收了人家的钱,现在主动坦白上交,组织上一律不予追究。当时我的思想斗争非常激烈,也想着把钱退了解脱自己,但又怕一旦上交了会给自己产生负面影响,最后还是放弃了这次极好的悔过自新的机会。  

    往事不堪回首,但又不能不回首。自己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有一个必然的过程。我调到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后,看到每年有十几亿的公路建设资金由自己管理、调配,深感责任重大,我下决心要干好工作,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我把洁身自好一辈子作为自己人生的坐标,在资金管理、调拨、会计核算上都组织得规范严密,得到单位和上级部门的一致好评。在荣誉面前我开始陶醉了,放松了世界观改造,组织生活很少参加,自己的思想渐渐发生了质的演变,最终导致自己执迷不悟,滑到了犯罪的深渊。  

    我之所以在这里愿意剖析自己的犯罪经历和思想根源,就是想让在职的国家公务人员吸取我的教训,珍惜自己的工作、家庭和所拥有的自由,踏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千万不要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欲望而触犯法律,否则下场与我同样可悲。我现在唯一的出路只能是接受改造,彻底洗涤自己的丑恶灵魂。 
   (记者吕立峰整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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