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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0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示范作用和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转变角色,过好教学关,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高等学校教学规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机电工程学院整体教学水平,针对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制定导师制培养责任制度。培养期为1年,视工作情况中止或延期。
    一、导师资格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学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与被指导对象拟任课程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近三年主讲过本科生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5、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
    6、身体健康,心态良好,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导师职责
    1、指导教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负责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被培养教师的专业特点及以后所要从事的教学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并实施培养计划。
    2、加强青年教师思想道德修养,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及爱岗敬业的精神。
    3、指导教师要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明确教学管理规定及教学基本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熟悉教学环节,掌握课程教学体系及教学内容,规范教学行为。要从教案和讲稿的编写、备课的过程、课堂教学基本功的提高、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的运用、作业的批改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实践教学活动。
    4、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每月至少两次,并对听课的情况进行记录。对青年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5、积极带领和引导青年教师参与教研和科研活动,指导其撰写论文。
    6、指导期满前,根据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三、导师制实施过程
    1、导师的选配。在青年教师上岗1个月之内,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为其选配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进行培养。为保证培养质量,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1-2名青年教师。导师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更换。
    2、导师签订《青年教师培养合同书》,明确导师的培养职责,履行培养义务。
    3、导师与青年教师一起,根据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及专业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4、以培养计划为指导,实施导师负责制,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全过程进行跟踪培养,实施培养计划。
    5、培养期满前,导师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具有独立承担教学工作能力的青年教师向学院里提出考核申请。
    6、对导师负责制进行考核。青年教师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负责制青年教师考核表》,由学院组织专家通过试讲、评议等方式对青年教师主讲课程的能力、水平和教案质量进行考核,并形成综合的考核意见。对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将延长导师制培养工作,直至合格为止。
学院对导师制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导师培养工作档案。
    四、青年教师考核标准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熟练掌握所授课程的教学体学院及教学内容,掌握教学各环节及教学过程,具有一定的课堂教学基本功,能够根据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能独立承担至少一门课的教学任务,并且教学效果良好。
    3、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能独立承担实验、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4、具有一定的科研和教研能力,积极参与科研和教研活动,参加必要的工程实践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
    5、具有兼职班主任工作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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