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黑龙江工程学院经费报销流程》、《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经费报销流程》、《黑龙江工程学院三公经费报销流程》、《黑龙江工程学院差旅费报销流程》和《黑龙江工程学院校内津补贴、奖酬金报销流程》已经2012年第五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即日起开始执行。
望遵照执行。
详细内容见办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