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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政务公开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点击数:

保卫处政务公开制度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8-5-9 14:09:15

    为促进保卫处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实现本处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发挥广大职工的参政、议政能力,确立职工在改革、发展、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促进本处民主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内容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和校内发生的有关不宜学院稳定的政治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予公开外,凡涉及到本处的发展建设、日常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1、传达落实上级和学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使职工了解学院的指示要求,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
    2、重大事项实行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杜绝官僚主义作风,防止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积极维护全处职工的根本利益。
    3、加强保卫处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每学期向职工大会公布保卫处经费使用情况。
    4、党员发展要广泛征求党内外职工意见,并要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也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5、倾听群众的反映,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座谈会、谈心、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听取全处人员对我处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实行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利用年终考核和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廉政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7、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严禁乱收费和乱罚款。
    8、在办理学生户口和身份证等有关收费项目上,向师生员工公开户籍办理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大家监督。
    9、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在领导分管的范围内出现问题,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各科出现问题要追究科长的责任,真正做到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政务公开程序
    1、经处务会讨论研究后,采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2、采取各种形式征求职工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广大职工。
    3、政务公开结束后,政保科要及时对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三、政务公开形式
    1、职工大会是政务公开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2、利用校园网进行公布。
    3、采取下发通报的形式进行公布。
    4、利用宣传板、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布。

                                                               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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