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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3日    点击数:

    黑龙江工程学院工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基本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和动员全院教职工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努力工作。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学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工作要求。
    2、依照《工会法》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好教职工思想稳定工作。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4、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协助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5、建设“教职工之家”,开展业余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6、建设、管理使用好职工活动室,倡导全民健身活动,负责全院教职工体检事宜。
    7、推进协同育人工作,组织教师开展经验交流、先进事迹表彰。
    8、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保障教职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政务公开工作。
    9、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生病、生活困难的教职工进行探望、慰问及病故教职工善后处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事调节工作。
    11、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2、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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