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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第十一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点击数:
  • 主办单位:黑龙江工程学院
  • 承办单位:公共体育教研部、学工部、团委、校工会
  • 协办单位:校学生会体育部、各单项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  2012年4月至2012年5月(田径比赛时间5月18日或5月25日)

    地点:校篮球、排球、足球场、校体育场。

五、参加单位:

     学校各二级学院、系、部

六、比赛项目:

     篮球(男、女)、排球(男、女)、足球、广播操、田径共5个大项38个小项。

七、竞赛办法:

1、以院、系、部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体育运动会各单项比赛。

2、各代表队团体总分为本代表队在参加所有比赛项目中所获得的名次换算成得分的总和。

3、各项目单项比赛按名次1-8名依次记9、7、6、5、4、3、2、1分,记入年度团体总分。

4、男女篮球、男女排球、男子足球和趣味项目按单项比赛相应名次得分的2倍计分,计入团体总分;广播操比赛设三个奖项,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记入体育运动会团体总分。

八、参赛规程:

     参照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

九、录取及奖励办法:

1、单项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2、录取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前八名的代表队。前三名颁发奖杯。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奖牌。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公共体育教研部。

黑龙江工程学院十一届体育运动会

竞赛组委会

2012年3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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