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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教学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点击数:

      为保证俱乐部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心,使教学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教师法》、《学院体育工作条例》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体育部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 工作任务

体育教师应完成下列任务。

1.教学工作

2.群体竞赛的组织、裁判与辅导;学生课外体育活动。

3.校运动队的训练与管理。

4.编写教学、训练文件。

5.体育科学研究。

6.部门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教学规范

1.教师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2.教师在业务方面除熟练掌握本专项的教学理论及方法外,至少还应在另1—2个项目上,从理论到实践,从运动训练到组织竞赛达到较高水平。

3.注重教学方法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科学锻炼身体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运动能力。

4.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对全体学生一视同仁。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不讽刺挖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

三、教学规定

1.  教师授课应提前更换运动服、运动鞋,领取教学所需器材,做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提前5分钟到达授课场地。授课时应积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除特殊情况外,教学时不应坐着,室外上课不应戴墨镜,以保持良好的形象。违反此规定者,按违犯教学常规处理。

2.  教师应认真钻研教材、教法,了解学生身体素质、运动能力等情况。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至少提前一天将教案交教研室主任审阅。合格后才允许上课。

3.  教师授课前不允许饮酒,课堂上禁止吸烟,擅离岗位;无特殊情况上课期间不得接待客人来访,严禁接、打电话。

4. 教师要严格执行课程考核规定,不得擅自更改考核内容,提高或降低考核标准。确需进行变更时,应向教研室主任报告,由教研室上报体育部备案,经体育部批准后方可实行。

5. 教师在完成对学生考试后,应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成绩汇总上报,不得遗漏成绩。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6. 教师因故不能授课,须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研室安排代课教师。申请教师填写调课单并向代课教师提交教案,并介绍有关情况及教学建议,不允许私自找人代课。私自找人代课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相关教研室责任。

7. 教师上课时间未到场者,视为迟到。在规定时间前下课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8.凡未向教研室主任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而没有上课者视为误课,误课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9.凡因组织措施不当或安全方法欠妥以致在课堂上发生伤害事故者属于严重教学事故,发生教学事故必须积极采取急救措施,并向教研室主任报告,教研室主任应向主管领导汇报。

  • 违纪违规处理

1. 对初次违犯教学常规者进行批评教育,每学期出现二次违犯教学常规按一次教学事故处理。

2.凡违犯教学纪律和发生教学事故者,需向教研室主任提交书面检查,并在教研室会议上做深刻检查。

3.年度内,违犯教学纪律一次,扣10%的相应级别聘任岗位体育部可操作部分的岗位津贴。违犯教学纪律二次,按教学事故处理。

4. 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一次,即取消当年度各项评优资格和职称申报资格,上报学院有关部门,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二次教学事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5. 年度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一次,上报学院有关部门,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名次连续排后,学生反应意见较大,经批评教育没有明显改进者,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必要时上交学院人才交流中心。

  • 请假程序与管理办法

凡因故请假者,需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报告单。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均为无效(极特殊情况除外)。教研室主任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并做好记录统计工作。

1.病、事假

(1).上课事假:2天以内事假,由教研室主任审批,报体育部主管领导备案。一周以内事假,由教研室主任报主管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事假,由体育部审批。

(2).其它事假:其它事假主要包括政治学习,业务锻炼,各种会议等,上述事假由主管负责人审批。事假由办公室进行统计备案,并作为年终评优及评定岗位等级的参考。

(3).凡因病不能上课者,应至少提前2小时向教研室主任请病假,经批准后办理代课手续。

2. 公假

有下列情况,需公假外出的,经体育部批准,所发生的教学工作量如实记入本人的总工作量中。代课工作量由体育部负责发放。

(1).由教育厅(或大体协)召开的有关会议;学校召开的会议并指定该同志必须参加的;或经部门批准并指派专人参加的重要会议。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体育部批准指派对口专业人员参加的短期学习、培训或经上级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需外出调研、成果鉴定等。

(3).全国、省市大学生比赛中担任领队、教练和工作人员。

(4).经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比赛裁判(一年内不超过二次,担任省市裁判仅限一次),或由大学生体协组织的大学生各类比赛的裁判工作。公假期为赛会规程规定的比赛日期与报到日期和路途所占用时间。超出该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事假处理。事假工作量由体育部在年终奖金发放时统一扣除并付给代课教师。

 

体育课检查制度

体育课检查制度,是保证教学秩序,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完成学校体育教学任务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由体育部主任、体育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组成检查小组,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其检查制度如下:

一、 课前检查内容:

1. 教师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教研室、上课场地。

2. 教学文件是否齐全。

3. 教师上课着装是否符合要求(包括考试课)。

4. 上课场地、器材准备是否充分。

二、课中检查内容:

1. 教学内容是否与计划和教案内容相符,教师上课是否有随机性。

2. 教师上课的态度认真、教学组织形式严密。

3. 教师上课有无闲谈、吸烟、打电话及随意离开场地等现象。

4. 教师是否迟到或提前下课。

三、课后检查内容:

1. 教师教案中是否有课后记录。

2. 应与上课教师通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检查意见。

3. 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体育部备案。

   在检查过程中,如有教师违犯教学纪律,出现教学事故情况,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记录在案并存档。作为评定教师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核算及教师职称晋级的依据之一。

体育课检查具体要求

1.成员: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

2.检查的次数:主任、副主任每月两次。教研室主任每月三次,

3.听课时间:由听课人员自行安排,定期检查。

4.检查记录:每月最后一周交听课记录表。教学秘书进行数据归类、存档并作为年终评岗定级的依据。

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体育授课时间的具体规定

根据体育课的教学特点,特对体育授课时间作如下具体规定:

1. 夏季体育课作息安排(每次课90分钟)

5—6节 13:30—15:00

7—8节 15:30—17:00

2. 冬季冰上体育课作息时间安排(每次课70分钟)

5—6节13:30—14:40

7—8节15:3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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