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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信访工作细则(暂行)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点击数:

  信访工作是党政机关的一项经常性群众工作,是党政各级领导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 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和实现群众的民主权利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做好我学院信访工作,根据国务院2005年5月1日新颁布修订《信访条例》,特制定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必博娱乐,比博娱乐网址信访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来做,全力维护学院的安定团结。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推动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所提出的各类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
  (一)对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的处理
  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所提出的正确意见,包括对学校工作和领导干部的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有重要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鼓励、表扬。对于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凡政策允许而又有条件办到的,一定要及时地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
  (二)对不符合政策,但确有实际困难的问题的处理
  对这类问题,既要体谅、同情来信来访者的实际困难,又要实事求是地讲清国家和学校的困难,使他们心通气顺,顾全大局。同时,对政策允许而又有可能解决的实际困难,应积极创造条件协助解决。
  (三)对群众申诉、控告和检举的处理
  1.对于申诉信访应深入了解,弄清实事,分清是非,认真负责处理。凡事实确凿,处理正确的案件,要在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同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对处理不当的案件,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核查,并作出恰当处理。
  2.严禁被控告人或被检举的部门及相关领导对控告或检举者采取报复行为,凡对控告、检举人采取报复行为者要给予严肃处理。凡动机正确,但了解情况片面而误告者,应予解释说明。凡出于不良动机而诬告、陷害同志或意在挑拨离间者,要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者,按法律规定,交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对无理取闹者、诈骗分子和其他不良人员的处理
无理取闹,是指来信来访者没有正当理由,企图借来信来访达到某种目的,或来信来访者所提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已给予合理解决,但依然纠缠不休,影响公务。对此,要弄清事实后予以批评和进行民主权利与法制教育。对劝说无效者,可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教育制止,若其行为属违法者,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假借人民来信来访名义进行诈骗活动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者,要送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对匿名、化名来信来访的处理
对此类来信来访要弄清所提出的问题真相,根据情况区别处理,不得搁置不理。检举、揭发的情况属实,可根据事实对被检举者进行处理,不准追查来信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对匿名的诬告、诽谤、诈骗者,在查明其犯罪活动的同时,报请领导和上级部门批准后,追查其真实姓名和身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要热情耐心。接待来信来访要热情耐心,以同志式的平等态度诚恳交谈,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处理。
  (二)要冷静分析。在信访接待中,对信访者提出的问题,既要耐心倾听,又要保持冷静,注意分析,切忌偏听一面之词,切不能轻易表态,以免工作被动。
  (三)要防止意外。在接待来访中,对个别情绪激烈、态度蛮横者,应引起警惕,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四)要秉公办事。对信访中的批评、控告或检举,无论何人,都要一视同仁。控告中涉及自己或是自己的亲友、领导等,决不能拖延不办或徇私包庇,更不能私自销毁来信。一定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五)要及时处理。对于信访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凡是政策许可、又有条件办的,一定要及时处理,决不能借故一拖再施。
  四、接待来访
  (一)建立健全信访登记簿和来访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来信及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或部门、通讯地址以及反映的主要问题。
  (二)按来访人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合理分流。一般问题可由信访干部或办公室负责人接待,涉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待,涉及重要问题由主管院领导接待。要求详细记录谈话要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处理
  1.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特别要注意未搞清情况和核实的,不能随意表态。
  2.对转办、交办的问题,要对承办部门进行及时催办,并做好催办登记。凡不能转出需直接查办的,院办应组织人员直接查处。
  3.对来信来访者,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给信访者本人。
  五、信访干部职责
  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信访工作人员的光荣职责,其主要工作有:
  (一)代表本单位领导受理人民来信,接待学院内、外人民群众来访,接受上级领导机关转交的人民来信。
  (二)根据《信访条例》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处理和答复。对要求过高的,要耐心说服教育;对无理纠缠、扰乱工作秩序的,要批评教育,严肃处理。
  (三)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不属于本单位、本部门直接受理的来信来访,按反映问题的性质,准确地转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四)要催办、检查、督促信访处理情况。久拖不解决的要督促抓紧落实办理;有关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矛盾要给予协调或协助处理。
  (五)必要时直接调查一些重要的信访问题;完成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任务,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六)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来信来访情况,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分析校情民情,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实事求是地反映来访中的重要情况,为各级领导民主决策、民主办校服务。
  (七)信访者来访期间,遇到困难而本人又确实无力解决的,应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酌情予以帮助。发现险象或特殊情况时,应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
  (八)加强横向联系,密切协作,做到党务、行政、工会等部门齐抓共管信访工作。
  (九)处理信访做到手续完备。妥善保管来信原件、信访登记、记录、办理结果等有关材料,结案后及时归档。
  (十)严守机密,保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
  (一)凡学院向下批转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人信访案件,不得转给被控告或被检举者。要严格保护控告、检举人的权益。
  (二)对来信、来访的档案要专门立卷,并按类别整理,以便稽查、研究、总结。
  (三)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二14:00-16:00为校领导接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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