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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档案业务培训与指导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4日    点击数:

学校档案反映了学校建立、建设和发展的过程,是广大师生员工集体智慧和辛勤劳动的结晶,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和历史凭证。为了使学校档案收集得更加齐全、完整、准确,充分反映和维护学校历史的真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档案馆负责对学校各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的档案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档案业务培训与指导的对象为学校内部各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

二、档案业务培训与指导采用举办兼职档案员培训班或个别业务指导相结合的办法,以个别业务指导为主。每年召开一次全校专、兼职档案员工作会议,布置学校档案工作。每年举办一次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班,提高兼职档案员业务水平。组织参加省档案局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班。不定期到学校各部门指导档案工作。

三、建立档案培训与指导登记簿,及时反馈指导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对重要文件材料形成部门,如院办、教务处、科研处等,指定专人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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